北京互联网法院pc客户端是十分不错的网上庭审软件平台,具有极强的法院网上办公功能,简单操作便捷使用,能快速申请案件受理,提供诉讼信息,随时查看受理进度,并且还有查询开庭公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在审理方式上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实现案件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
1、司法规范化
让诉讼更加公正--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总结提炼法律规则,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2、审理智能化
让诉讼更加高效--语音识别技术助力建设智慧庭审服务,让全过程一目了然,进一步创新司法公正手段。
3、全程网络化
让诉讼更加便捷--构建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起诉、应诉、案件查询、送达、庭审样样俱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文件中对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要求,
-北京法院基于“一库两平台”基础建设,设立互联网法院,主要包括当事人端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和法院专网法官办案平台。
-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化、智能化、法治化、安全性要求,为满足互联网法院线上线下的个性化要求,
-实现了涉网案件起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全程网络化。
-在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升互联网审判质效、保障互联网行业发展,推动司法护网、司法治网、司法为民方面起着重大作用。网上办案的每个环节都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审理的模式。
一、原告起诉
1、材料准备:起诉前请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2、登录/注册:未注册的,请按照注册须知注册后登录。
3、网上立案:阅读起诉须知,了解互联网法院受理范围,选择纠纷类型,在线填写或上传起诉状,进行网上立案。
4、等待立案审核:等待法院立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微信、系统消息等多种方式告知。
5、全流程网上诉讼:立案后,在案件中心在线交纳诉讼费、查收送达文书、递交材料、举证与质证、参加网上庭审、在线接收裁判结果,享受全流程网上诉讼的便利。
二、被告应诉
1、接收文书:查收法院送达的应诉短信通知、案件关联码、《诉讼服务告知函》。
2、登录/注册:未注册的,请按照注册须知注册后登录。
3、关联案件:进入案件中心,进入“我要应诉”,输入案件关联码关联案件,补充个人信息。
4、在线应诉答辩:进入“我要应诉”页面,就应诉案件在线提交答辩状或提起反诉。
5、全流程网上诉讼:在案件中心在线接收起诉状及证据、查收送达文书、递交材料、举证与质证、参加网上庭审、在线接收裁判结果,享受全流程网上诉讼的便利。
一、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网络域名权属纠纷,是指对域名的归属发生的纠纷。
侵害网络域名纠纷,一般是指因他人擅自使用权利人已经注册的网络域名而发生的争议。
网络域名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网络域名的注册、转让和使用等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此类纠纷包括: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是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域名注册申请者之间签订的域名注册协议而发生的纠纷。
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域名持有者将其注册的网络域名转让给他人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域名持有者将其注册的网络域名许可给他人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二、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
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协议管辖、侵权行为地管辖。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为流通目的而加工、制作互联网所购产品的人,在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销售者责任纠纷:实施使互联网所购产品流通的销售行为的人,对于其所销售的产品因缺陷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因互联网所购产品的运输者的过错致使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因互联网所购产品的仓储者的过错致使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是指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多以侵害自然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为表现形式)。
四、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是指因行政机关实施互联网服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安全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五、互联网公益诉讼
互联网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六、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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